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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景区运营车辆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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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发布于:2026-01-29 点击量:[781]

采购项目编号:ZCXD-CC-FWZB03-20251106

1.采购条件 
中创信达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受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长白山景区运营车辆租赁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白山景区运营车辆租赁项目。
2.2项目地点:长白山池北区、池西区。
2.3服务期限:五年。
2.4采购内容及范围:45座及以上旅游客车的租赁,并包含车辆动态调配、合规驾驶员配备及按约定路线安全行驶等全方位服务。车辆具体使用数量将根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动态调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6最高限价:
  北景区:
(1)“池北游客集散中心-山门”线路:404元/趟;
(2)“山门-换乘中心或瀑布”线路:277元/趟;
  西景区:
(1)“池西游客集散中心-西山门”线路:462元/趟;
(2)“西山门-西换乘”线路:404元/趟
(3)“西换乘-大峡谷”线路:58元/趟
(4)“西山门-白溪小镇”线路:139元/趟
  节假日临时调车:
(1)节假日临时调车,参与运营车辆,运营少于7天补燃油费过路费:2100元/台;
(2)节假日临时调车,北西景区互调单补燃油费:525元/台。
3.询比采购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采购人关于本次采购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违反上述任意一条规定的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7 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字样)。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运营证。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购买询比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询比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42525元[以1个年度的预计总投资额为基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予以4.5折优惠(对应折扣系数0.45)],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433-5317738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信达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
联 系 人:申伸
电    话:1804344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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